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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政經八百政治標記
〔 #無薪實習到底合不合法?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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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政經八百政治標記
〔 #無薪實習到底合不合法? 〕

暑假過一半了,相信有許多人趁暑假投遞實習職缺充實自己,然而卻時常看到有許多企業的實習職缺,打著「學習」的口號,僅給付車馬費或無任何薪資。

▌「無薪實習」到底合不合法呢?

學生在外工作分成很多類型,依據契約內容,大致分成「建教合作」、「專科學校與企業實習計畫」、「自行投遞履歷」三種類型。

若是高職與企業的「建教合作」,依據法律必須給予生活津貼,且不得低於基本時薪。

若為專科學校與企業訂立的實習計劃,實習內容以「幫助學生學習實務操作」,沒有強硬規範必須給薪,若實習內容有實際的勞務工作則必須給予薪資。

若為自己向企業投遞履歷的類型,則須依工作性質認定,若有實際勞動工作,必須給薪不得低於基本薪資。

在進行實習之前,必須確認與雇主簽訂的契約是屬於哪種類型,還有工作內容是否有實際的勞動工作。

統整上述重點,不管公司已工讀生還是實習生的名義雇用,只要實際的工作內容有「實際勞動」,都要給予薪資,不能「假實習、真工讀」!


▌那到底哪種工作內容算是「實際勞動」呢?

可以由以下幾點判斷:

❶ 確切上班區間:10點打卡、16點下班
❷ 有上下主管、下屬關係
❸ 勞動付出有助於公司盈利

這些都是有助於幫助確認,自己的實習是否屬於「具勞動性質」的實習囉!

只要具有實際勞動,都必須依照勞動基準法給予薪資!


▌現況

然而,法律的灰色地帶在於,企業打著學習的名義徵才,實際工作卻常有勞動情形。

如此一來使實習生不在勞基法保障範圍,時常求助無門。

《勞動事件法》於今年1月上路,將上述灰色地帶的「實習生」也納入勞工範圍,勞工若與雇主產生糾紛,在程序上更有保障。

今天提到判斷實習是否其實是「假實習,真工讀」的小撇步,身邊有朋友正在進行無薪實習嗎?那就分享出去,讓他知道這些常識!充實自我的同時,也要記得兼顧自己的權利喔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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